一、电脑做账用什么软件(哪个记账软件好用)

现在常用的财务软件有:用友、金蝶、金算盘、新中大、管家婆、速达、AC99、小蜜蜂、MYOB。

电脑上什么日对账 经过网上对账的是否是优盘

个人觉得用得比较多口碑比较好的是用友和金蝶。

用友财务软件包括总账、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固定资产、UFO报表、网上银行、票据通、现金流量、网上报销、报账中心、公司对账、财务分析、现金流量表、所得税申报等。这些应用从不同的角度,帮助企业轻松实现从核算到报表分析的全过程管理。

金蝶呢分为很多版本,要依据你公司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版本,适用性更强,而且操作简单。我个人现在在用金蝶kis迷你版。金蝶KIS迷你版在会计管理功能、安全性、通用性、操作的方便性、用户界面都比较好,清晰易懂。主要应用于财务处理、报表、出纳管理、往来管理、引入引出与集团应用。适合于需要实现会计信息化,进行全面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小型企业或组织。研发目的就是全面推动小型企业或组织的信息化进程。

金蝶KIS标准版提供总账、报表、工资、固定资产、出纳管理、往来管理、财务分析等企业全面财务核算和管理。适合企业:年营业额在3千万以下的小型企业:需要实现全面的财务核算和管理的企业;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的企业

金蝶KIS商贸版主要侧重于货款流转情况,迅速提供决策信息!主要应用于采购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初始信息及远程设置。适合企业:商贸型企业。

金蝶KIS记账王产品包括三部分:凭证的处理、账簿报表的查询以及期末处理。在凭证处理中可直接处理外币业务、数量金额核算业务;在凭证处理中会计科目可直接从科目表中获取,并可自动校验各种平衡关系,保证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在账簿报表的查询中,快而准的提供了多种账务处理查询筛选功能:总账可按科目级别、币别、科目范围等查询;明细账可按期间范围、币别、科目范围查询。适合企业:个人和企业用户群体

金蝶KIS专业版针对小型企业管理需求开发设计,旨在提高管理能力、完善规范业务流程,全面覆盖小型企业管理的五大关键环节:老板查询、财务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仓存管理,在实现企业决策者对管理信息实时掌控和灵活的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的同时,突破局域网应用模式,集成基于互联网的远程和移动应用,提供高效、实时的异地远程管理和随时随地的移动信息管理。功能点:老板报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仓存管理、存货核算、应收应付、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工资管理、报表与分析、出纳管理、远程应用、移动应用、系统工具适合企业:中小型企业财务业务一体化应用

金蝶最新发布的KIS仓存版从小企业对于仓存和财务一体化应用的需求出发,主要用于仓存管理、存货核算、账务管理、报表与分析、系统工具。适合企业:年营业额在3000万以下的小企业;离散型的工业及商贸批发企业;以库存管理为核心应用的企业。

金蝶KISBOS确保了企业管理软件应用中的个性化需求完美实现。可以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型企业构建简洁的、专业的、易学易用的企业管理解决方案。功能点:报表中心,二次开发接口,表结构查询工具。

金蝶KIS行政事业版2007是金蝶紧跟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策、融合了近千家行政事业单位用户的实际需求,以强大的功能亮点和易学易用的操作优势,目的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降低财政运行成本,帮助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改革工作任务。功能点: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工资管理、往来管理、报表与分析、出纳管理。适合企业: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学校、建设单位、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KIS服装鞋帽版最新针对服装鞋帽行业客户的业务财务管理需要,推出金蝶KIS服装鞋帽版,解决服装鞋帽型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面临的订单管理、面辅料采购、外发管理、以及多款式、颜色、尺码的仓存管理。主要功能有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仓存管理、存货核算、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工资管理、报表与分析、出纳管理、系统工具、单据报表二维管理、远程数据传输(需单独配置)适合企业:年年营业额在3000万以下的小型鞋服企业;有进销存管理需求的企业(含远程数据传输);有财务与进销存结合管理(核算)需求的企业(含远程数据传输)

金蝶KIS业务版V8.0提供采购、销售、仓存、存货核算、报表与分析等模块。通过灵活的供应商和客户管理,加上强大的价格管理和丰富的销售模式,实现敏捷采购和销售。拥有高效的存货和仓存管理,结合现代物流管理思想,高效率地管理您的存货和仓库,实现存货成本最小化。功能点:进销存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仓存管理、存货核算、报表与分析适合企业:年营业额在3千万以下的小型企业

金蝶K/3ERP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面向企事业单位资产人员设计,以资产卡片为核心,建立完整的资产台账目,完成对资产的增减变动以及折旧计提和分配的核算工作。本系统能够帮助管理者通过该模块提供的各种方法来管理资产,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全面掌握资产的数价值,追踪资产的使用状况,加强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商资产利用率。可与设备管理,总帐等系统结合使用,提供完整全面的资产管理方案。是金蝶软件应用比较广泛的产品。

二、电脑做账必须手工登记日记账么

1、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能直接电脑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因为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是出纳按笔逐日登记的出纳日记账。

2、电脑账打印装订的要求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装订就行了。

3、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4、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5、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6、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7、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8、(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9、(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10、(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11、(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2、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13、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14、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15、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16、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17、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18、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9、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20、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21、第十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22、(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3、(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4、(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25、(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6、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27、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28、第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29、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30、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第十四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2、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3、第十五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34、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5、第十七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36、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37、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38、第十八条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9、第十九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40、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

41、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1984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42、附一: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43、附二: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电脑上银企对账怎么操作

您好,您可通过以下渠道操作银企对账:

1.企业掌银:请您登录企业掌银APP,点击“银企对账→对账录入”,点击未对账的账单信息右上角的“详情”进入对账单信息页面,点击“明细”可查询账户交易明细,在“操作”栏选择对账结果后提交。提交后,请复核员点击“银企对账→对账复核”,对已录入未复核的账单信息,进行对账复核,在“操作”栏选择对账复核情况进行通过或拒绝。

2.企业网银:请您登录企业网银,点击“账户→银企对账→余额对账录入”,录入交易后,请复核员点击“账户→银企对账→余额对账复核→对账单编号”,选择“通过”或“拒绝”,选择“拒绝”后需录入拒绝原因。

(作答时间:2021年3月25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