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私自调取监控给业主看违法吗

1、这个具体要看什么情况了,看物业是出于什么目的,调取的什么监控,给什么人看。

物业电脑上监控车辆 物业查监控需要报警吗

2、一般来说,物业的监控是不允许对外的,禁止私人调阅及拷贝,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但是部分省市规定,当发生业主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去调阅与本身损害相关的录像资料,但是只能看不能拷贝。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物业就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问题。

二、找物业调监控看我家车子什么时候回来的,要报警吗

1、可以报警,因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

2、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私生活,对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二、非法侵入、搜查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居住安宁。三、非法跟踪,监视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私生活镜头,窥探室内情况。四、非法刺探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五、私拆信件,偷看日记,刺探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公开。六、调查、刺探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七、干扰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八、将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因此,在老公不知情的情况下雇人跟踪严重触犯了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物业监控可以随便调取吗

如果业主是因为财产丢失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看小区物业的监控的话,那么业主是可以查看的,但是需要和小区物业说明情况,并获得同意之后才能查看。虽然小区的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各个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要求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可以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和复制。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综上所述,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四、物业监控业主可以查么

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

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

如果业主有财产丢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话,是可以和小区物业说明情况,或者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才能查看,查看时,必须在物业或公安人员的监督下才可以调取小区的监控画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享有的权利有:服务权、建议权、投票权、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所以,业主有权了解和知悉其所在小区与本人有关的重要信息。

如果业主遭受侵权,确实需要查看监控,物业首先要确认业主的真实身份,其次,物业有责任确认业主权益受到侵害的时间、地点、性质等信息,然后再向业主提供某个特定时间、地点的录像资料,经物业主管同意后,由物业指定的人员陪同方可进行查看。

如果物业实在不允许查看,也可以拨打110报警,在公安部门在场监管下,调取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或复制。

1、小区主出入口。小区主要出入口是小区人流量非常大的区域,也是所有业务及来访人员高频出入的地方。

2、主广场、中心景观。小区主广场、景观区是小区部分业主休息娱乐的公共场所之一。

3、小区周界围墙。小区周界围墙区域配合电子围栏进行一体化布控,防止外人翻阅围墙进入小区。

4、小区临街商铺。小区临街商铺属于商业公共区域,防止发生治安问题,如小偷扒窃、夜间盗窃类似事件。

5、小区内道路。小区内道路以及各种岔口的监控摄像头是为了监控进出人员的行为轨迹。日常情况下看似作用不大,一旦小区发生安全事件,通过该区域的监控摄像头就可以很好的掌握不法分子的行为轨迹。

6、小区次出入口。小区一些非主要出入口,如应急通道、消防通道等,平常时候是常闭状态,紧急情况发生时才会进行开放。因此为了防止人为因素对常闭门的破坏,安装监控摄像头非常必要。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