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网上申领税务发票

1、登录税务UKey,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发票网上申领”菜单项。

如何电脑上领取发票 怎么在电脑上领增值税发票

2、点击“申领”按钮,以发起发票网上申领请求操作。

3、点击之后,弹出“发票申领”窗口,填写申领信息。

4、点击“发票种类”下拉列表,数据可自动获取,选择“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5、填写完发票申领信息后,点击“申领”按钮,完成申领操作即可。

二、如何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简单以苹果电脑、Mac OS X系统以例,首先以纳税人(购票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使用此功能进行发票领用。第一步:用户登录,然后点击【我要办税】和【发票使用】,进入“发票领用“界面。系统会自动校验当前人员的登录信息,如果校园无问题,系统就会允许用户选择领用发票的信息,如果教练有问题,系统会提示非购票人员等信息阅读发票使用风险提示提醒框的内容,并下拉点击”我已阅读“进入发票领用【填写信息】环节。

2、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增值税根据对外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大税收类型,2021年4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根据上述流程填写完信息之后,就到了第二步:选择是否邮政快递领取,选择“是”或“否”进入下一环节。如果选择否就点击【受理网点】,会弹出税务机关的选择框,选择相应的受理网点,然后网点信息无误之后,点【确定】按钮。然后进入下一环节,选择【取票方式】。可以选择“回单柜”或者“大厅领取”,确定选票方式后,点击【新增】系统,显示发票信息页面,用户根据业务的需求确认申请发票的种类和数量。选择需要领取的发票种类后,在多选框中勾选,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就会自动保存,然后点击【发票领用进度查询】系统显示发票领用进度的页面,选择申请日期起止点时间点击【查询】按键,可以查询到发票领,用申请受理的状态。

三、如何在电脑上开电子发票

1、电脑上登录当地税务官网下载开票软件,下载安装后,接上税控软件然后打开开票软件登录就可以开票了。

2、电子发票的开具流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户持有纸质凭证票据的前提下来开具电子发票;另一种则是直接向商家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3、一些商家会直接向用户提供可以用来开具发票的小票,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小票上面的二维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或企业发票,若是企业发票则需要填写详细的税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银行开户地址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电子发票开具成功之后就会发送至申请人预留的邮箱中。

4、在购物的时候直接向商家申请开具电子发票,一般是线上购物、消费比较常用到电子发票。直接通过消费订单找到开票申请,然后填写企业税号、名称等信息,并填写个人邮箱,发票会直接发送到邮箱中。

5、需要提醒的是,通过小票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往往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是要在48小时内进行申请开票。在线上申请电子发票,以淘宝购物为例就是登录淘宝账号;然后选择“我的订单”,找到需要开票的订单,点击开票申请,按照页面显示填写相关信息之后就可以提交了。

6、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非试点地区,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四、用身份证领的发票怎么读入电脑里

用身份证领的发票读入电脑的方法:

1、首先,购买好发票后我们把金税盘插在电脑上;

2、然后打开开票软件,输入密码后点击登陆;

3、然后在主界面上点击“发票管理“;

4、在发票管理上方点击“发票领用管理”;

5、点击网上领用管理,然后点击领用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普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